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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宏枝 我98年3月份得法,學法煉功,身心受益。99年因大法遭誣陷,2001年進京上訪,被公司領導接回,送交公安局政保科,非法拘留了3天,由於在迫害中和個人名利情沒有放下,違心的寫了“保證書”,做了一件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在以後的修煉中,我覺得自己所作所為愧對慈悲對待我們的偉大師尊,今天我要嚴正聲明,自己在迫害下所做、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做一名真正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17/7963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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