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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友明

    我是1997年得法修煉的。通過修煉,身體和心靈得到了淨化,知道怎樣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團開始公開迫害法輪功,對法輪功進行造謠、栽贓、非法鎮壓。作為一名大法弟子,為了說句公道話,我去了北京市信訪辦為大法伸冤。在北京被本地公安局強制帶回,以莫須有的罪名把我關進了拘留所。由於自己平時學法不深,在拘留所裡邪惡的迫害之下,違心的寫了“保證書”,做了對不起大法的事。我現在嚴正聲明,在強制迫害下所說、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18/797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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