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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有元 在法輪功被迫害後,我因準備到北京向中央反映法輪大法是教人向善的大法;是利國利民的正法,被非法拘到瘋人院強行過電洗腦,因自己意志不堅,說了“不煉”的錯話,給大法造成了損失。本人現在嚴正聲明:在高壓下所說的錯話全部作廢。今後緊跟師尊,堅修大法到底。加倍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7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18/797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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