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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吳亞霜

    我在2000年6月20日去天安門被非法拘留,關進了看守所40天,因受不了那�堛漸肮﹛A想家人和孩子,寫了“悔過書”,後來又一度放棄,現在非常後悔,從今以後決心重新開始修煉大法,和同修一起講真象,讓更多的世人重新認識法輪功。特此聲明以前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廢。加倍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7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19/79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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