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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友吾 我於九九年二月份有幸得法,在大法中我明白了真正做人的意義就是要返本歸真,但由於學法不精,執著心太重,在99年舖天蓋地邪惡的壓力下,說了、做了不利於大法的言行,放棄了修煉,可慈悲的師尊一直在點化我,我認識到自己犯下的罪過深大,我一定要洗心革面,重新修煉法輪大法。在此,我嚴正聲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堅定修煉大法,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所情,勇猛精進,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20/798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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