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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秀玲

    我9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99年7.20以後,我曾先後兩次進京上訪,被公安機關非法給予治安警告和非法拘留15天,期間曾遭受分局惡警和所長的毒打,後又被強行關到派出所洗腦,在此期間我與一名同修又遭到副所長的毒打,並遭到人格侮辱,我並沒有間斷修煉,是法輪功給我指明了做人的準則,明白了做人的真正目地,那就是返本歸真,為此2002年2月6日因我講真象,又被公安局非法勞動教養一年半,我與一千多名大法弟子飽受了人間地獄般的生活。在被非法勞教期間,由於我學法不深,迫於各種壓力,做出了一些不符合煉功人標準的事情,至今追悔莫及,是師父慈悲給了我這樣一個重新修煉的機會,在此我嚴正聲明過去我所有不符合煉功人標準的一切言行,以及在各種場所所說、所做、所寫的所有東西:“三書、悔過書、保證書、揭批書”一律作廢。今後,我決心重走修煉之路,嚴格按照法輪大法要求自己,爭取加快彌補,儘快趕上整體修煉的步伐,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22/799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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