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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翟淑琴 我因學法不深,不能用法對照自己的不好的心和人的觀念,固守著常人的執著不放。在護法中,因為堅定修煉大法被非法抓捕入看守所,進行無限期關押。因為自己學法不深,不能把自己當成修煉者,總想心理堅定,表面應付邪惡,回家煉,隨從邪惡簽名,這都是一個修煉者不能做的,當時認識不到,那是因為自己的名利情、放不下的執著造成的。所以我現在要聲明簽名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7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22/799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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