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毛鳳蘭 我96年得法,通過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1999年7月22日,迫害開始後,我去上訪,被抓。之後,被送到鄉“610”辦公室強制洗腦。當時,由於自己的私心和怕心太重,被舊勢力鑽了空子,做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兒。出來後,通過學法,我認識到了自己的問題,痛悔不已。現在我嚴正聲明,在大隊、勞教所,以及邪惡“610”辦公室所說、所寫的一切全部作廢。今後,一定認真學法,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7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22/79996.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