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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淑蘭 我在2001年11月份在××家製作真像資料,被惡警給抓到派出所,一直到大獄。我在派出所,惡警叫我按手印和照相,我配合了邪惡。在2002年4月25日那天,派出所惡警闖到我家把大法書給收走了,叫我下午到派出所,我就去了,惡警叫我按手印、照相,我又一次配合了邪惡,回到家以後非常的後悔,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現在嚴正聲明,在派出所惡警的強迫下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23/801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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