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桂珍 2001年,公社派出所的惡警曾到過我家要求給我照相,迫不得已,我把訂婚時的雙人像片剪下來給了他們,還按了手印。這一切都是我學法不深,給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損失,對不起恩師。今後我要在正法的道路上走好每一步,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23/80102.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