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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瑞賢 我因製作真像資料被非法拘留、勞教後,保外就醫。在此期間,勞教所讓寫“思想匯報”,並開診斷書。家人出於情,給代寫代做了。我一概不承認,包括非法勞教期滿後,市、區“610”、街道辦事處、派出所及家人所寫、所說的一切,我都不承認,堅決全盤否定,堅定的走好師父安排的正法修煉之路,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7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23/801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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