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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劉鶴南

    我2000年因發法輪功資料被公安局拘留,由於學法不深、正念不足,親情關沒有過去,在“保證書”上簽了字,回牢房後,我就向辦案人員口頭聲明“保證書”作廢。緊接又是40天的洗腦班迫害。親人怕我受苦替我寫了“保證書”,公安局才放我回家。以前所寫的“保證書”今特此聲明作廢。不承認舊勢力的安排,跟隨師父,堅修大法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23/80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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