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夏英華 2003年12月3日,鎮政府夥同村委會一幫邪惡,再次到我家,強迫我寫下“不修煉”保證,在高壓下,我違心的簽了字。事後,我萬分悔恨,覺得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因此,我在此聲明,所寫的“保證”作廢。從今以後,歸正自己,按師父要求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7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23/80102.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