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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鄭國柱

    我於98年3月修煉法輪大法。99年7月22日我和老伴(老伴也是修法輪大法的)被派出所叫去訓話。從那以後就一直被派出所、廠保衛處、廠紀委、退管處、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監視,沒完沒了找麻煩。2000年6月份在北京上訪被抓,從拘留所回來後,開除了我的黨籍全廠通報,把我作為重點來監視。2001年7月份,強迫我們去看誹謗大法的戲,我們拒絕,不看,回老家去了。回來後把我們的養老金全部扣了,一分錢生活費都不給,沒有生活來源逼著我無奈之下寫了“保證書”。我的心非常沉痛、非常內疚,對不起師尊,對不起大法,背著沉重的包袱。我學了師尊在2002年《北美巡迴講法》,慈悲的師尊再一次喚醒了我,我決不辜負師尊的苦心,在千難萬阻中都要堅修大法,緊隨師尊。我嚴正聲明:以前我寫的所謂“保證書”和不符合大法的一切東西全部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7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25/802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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