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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玲 我在2001年12月進京上訪,被當地惡警劫持到拘留所。因當時正念不足,配合了邪惡,在“保證書”上簽了字。在此嚴正聲明:一切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一定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7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25/8023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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