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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羅世美 我因病走進法輪功,在師父的慈悲教導下,身心都得到了淨化,過去每年平均藥費要花四、五千元,自從煉法輪功後幾年來沒吃過一分錢的藥,我親身受益,這樣好的功法,被江某某集團詆譭,為了講清真象,在2000年12月15日,被判非法勞教一年。回家後,為了一家人的生活,老老實實的在家幹活,堅持煉功,被人舉報陷害,於2002年7月23日拘留,被非法判勞教2年,在看守所裡,公安對我進行刑訊逼供,強迫按手印,他們將我的雙手反銬在背後,用腳將我踢倒在地,一個人用腳踩著我的一隻手,一個人用腳踩著我的背,一個人用雙手按住我的雙腳,一個人用鐵片卡住我的手一個一個的按手印,在裡面堅持煉功,被戴手銬一個月,。送到勞教所後強迫洗腦,若不接受洗腦就被面壁站一天,坐一天,24小時被人管,絕食就強行灌食、打罵,我在絕食的第十天,門牙被撬鬆,因承受不了痛苦的折磨,被迫接受洗腦,說了一些不該說的話,回家後通過學法交流後明白了自己的錯誤,我嚴正聲明以前在勞教所所說、所寫的全部作廢。重新回到大法中來,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7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26/802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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