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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胡馬連

    我1995年4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後身體得到了很大的改變,自1999年7月邪惡之首迫害法輪功後,我所在的派出所於1999年12月25日晚上撞入我家,問我為甚麼要修煉大法,自那以後居委多次上門要求我不准上北京,不准參加任何活動,不准煉功。由於我是文盲,他們寫好了所謂的“不煉功”的保證書要我蓋指印,我不肯,他們威脅我家人,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在他們的壓力下,蓋了指印,通過不斷的學法和提高,我鄭重聲明,以前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文字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加倍努力,做好師父要求我們做的三件事,走好最後的路。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7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26/80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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