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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振華 2000年2∼3月份,江××指揮下的各級鎮壓機構大肆迫害修煉法輪功的人,居委會、派出所把我們幾個同修非法集中,用恐嚇、放特別製作的電視等卑劣手段,強制要寫出“不再修煉”的保證。由於個人學法不好,人的觀念太強,因而當時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現在在此慎重聲明:在高壓脅迫下,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一律作廢。保證今後學好法,遵照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7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26/802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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