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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劉竹梅

    我96年得法,98年正式修煉,99年在局領導的壓力下,寫了“不修煉”的“保證書”,一段時間沒有修煉,於2002年7月被當地“610”抓去洗腦班,在洗腦班上被迫寫了“三書”。在此嚴正聲明:以前所寫、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統統作廢。今後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好當前的三件事,做一名真正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7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28/805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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