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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秀清 在2000年5月份時,因為我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拘留5次(每次15天)。這使我的家人子女承受了巨大的壓力,因此,他們就給我寫了保證書及所謂的“認識”,這是我絕對不能認可的。現在我嚴正聲明:所寫的甚麼保證及認識等宣佈全部作廢。 還我們李大師清白!還大法清白!窒息邪惡!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5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2/113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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