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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翠雲 我在2002年冬季,因有各種執著心,在發真像時被邪惡發現送到了拘留所。由於我學法不深,在高壓下說了、做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走上了邪悟的路,給大法帶來了損失。出來後,我通過靜心學法和同修的幫助,知道了邪悟不對,非常痛悔,決心痛改前非。我今後一定要多學法,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並且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30/806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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