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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付淑華 2001年的一天,派出所警察到我家,讓我在“不煉功”的保證書上簽字,我的怕心出來了,沒有在法上悟,就簽了,後來,我越想越不對勁,又通過看書學法,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的所作所為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堅修大法,做好三件事,不負師父的慈悲苦度。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7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30/806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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