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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林木蘭 我由於學法不精、不深,在九九年七二0以來多次遭受迫害後,沒能站穩腳跟,是非不分,跟著別人邪悟,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情,給大法帶來了很大的負面影響。九九年七二0後,我被多次關押並兩次被押進洗腦班,被勞教兩年。在各方面的高壓下,在邪悟者的圍攻下,自己立場不堅定,我違心的寫了“三書”,說了大法弟子不該說的話,更嚴重的是,我還以自己的邪悟去誤導新進勞教所的學員,有幾個人也跟著我邪悟,違心的寫了“三書”,我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給大法帶來了極壞的影響。出來後,經過認真學法,我深知自己罪業深重,我對不起慈悲偉大的師父,對不起大法,也對不起同修。在此,我鄭重聲明,我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精進,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事,加倍彌補我所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7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4/809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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