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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良菊 我不識字,修煉大法後身體健康。2001年公安多次闖入我家要帶我走,並說在“保證書”上按手印就放過我。他們拉著我的手按了幾次手印。我嚴正聲明作廢。我要堅修大法不動搖。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6/810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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