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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明玉 我從98年底得法的,在得法前,身體多種疾病,胃痛,腰痛,風濕,婦科病等等,得法後這些疾病不翼而飛。可是好景不長,從99年7月20日後,5年多來鎮派出所全是半夜來騷擾。因自己沒守住心性,被邪惡鑽了空子,做了對不起大法的事。在此聲明所簽的字一律作廢。在今後的正法路上走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路。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8/812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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