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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吝亞玲 2000年3月我和愛人及一歲多的小孩上訪回來後,愛人被關進看守所,隨後被非法判勞教一年。期間由於自己對幼兒親情的執著,在婆家的壓力下,違心的寫了“悔過書”,後來由於自己對錢財的執著和怕心,(誤認為婆家已為愛人花了七、八千元,我不寫保證,會遲遲不放人)。又違心寫出自己“再不上訪,不煉功”的所謂欺騙惡警的保證。愛人被關押期間,鄉派出所又非法要求我按手印,照相為他們非法保存法輪功修煉者檔案用。去年以來,我看到週刊上大法弟子的聲明,常常心�埵蛦d,和愛人交流之後,認為我們必須嚴肅對待大法,嚴肅聲明自己以前的所有違心的“保證、悔過書”一律無效,歸正自己的一思一念,走好我們現在和以後的正法之路,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7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9/813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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