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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秀英 我97年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多年的病都好了,沐浴著大法的神奇。99年7.20後,被非法抄家兩次,被綁架到公安局地下室審判,5天後又被送洗腦班,實為法西斯。樓內通道安裝鐵欄杆,6個人一間房,24小時被監控,24小時只能上廁所三次。看守隨便拿學員錢財和日用品,每天看謊言錄像,洗腦勞動,幹活,罰站,每個學員都有專人一對一洗腦,邊講邊罵。一次次被抄家,罰款,停發工資。現聲明在強化洗腦下,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7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9/813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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