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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國臣 在7.20以後我進京上訪被抓,在看守所裡非法關押五天,交3500元錢被放回家。打這以後,派出所一次又一次非法抓我,但都沒有成功,他們來抓我時,不是不在家,再不就是有人告訴我派出所來人了,快走。他們抓不到我,大冬天把窗戶弄壞,把大門弄壞,把家人嚇得一有車響馬上到窗戶跟前看一看,是不是警察,孩子嚇得那可憐的樣子,怕自己親人被抓,有時大哭;愛人嚇得大流血,有時連自己的家都不能回。記得那是最後一次,時間記不清了,我在忙完一天工作回來,剛剛入睡的時候,惡警突然把我叫起來,我把門開開一看,前邊還有兩個學員,後邊跟著惡警進屋之後,看看有沒有書和大法資料,甚麼也沒有找到,惡警說:“到派出所去”。我被押著和那兩位大法弟子一起到派出所,到了之後,開始提審,這時我看到又被抓來一個同修,一共算我四個大法弟子,把我關在一間小屋裡,問我:“還煉不煉”,我說:“煉”,惡警說:“把字簽完,明天送看守所”,……所長開始動手打我,打了一陣兒,我心�媟Q著“法正乾坤”,他就不打了。所長走了之後,提審的那個惡警開始用書打我的臉,又把我打了一陣,說明天送看守所去。把我鎖在暖氣管子上,這時,我的愛人來到派出所,她隔著玻璃帶著哭樣求我,一動心一些不好的念頭馬上出來了,原打算不煉了,就可以回家了,萬萬沒想到,所長和惡警說:“不罵李老師不放人”。這是修煉中最大的對師父不敬,等我寫完“保證書”之後,回家的路上,自己真的不想活了。在夢中師父一回又一回引導我,和同修的幫助,使我又重回到修煉這條路上來。決心今後要加倍彌補對師父對大法造成的損失,要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我今後一定做一個合格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10/814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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