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孔鶯鶯 我於1998年修煉法輪大法,2000年到京上訪後,被所在單位開除,之後一直過著顛沛流離四處乞討的生活,又受到親人的拋棄和母親的非人折磨。在受到邪惡極端殘酷、變異的迫害長達四年之久時,由於承受不了那種極端的痛苦,而向邪惡妥協,說了不該說的,寫了不該寫的,都是違背大法,違背正理的,是不對的。直到今年,我重新學習師父的一些經文,才徹底醒悟。特此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寫、所說的違背大法的作廢。今後堅定實修,跟上大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12/81569.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