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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麗華 我因散發真像傳單,被邪惡抓後非法勞教一年。進所後迫於形勢下,接受洗腦,寫了“四書”,釋放回家後,師父佛恩浩蕩點醒了我,又回到大法中來。堅修大法緊隨師,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現特此嚴正聲明以前是自己寫過的“四書”全部作廢。包括自己思想中余留下一點餘毒全部清除出去,決心與邪惡勢力決裂到底。今後,堅定不移跟上正法進程,爭取盡最大的努力,去做好自己應該做好的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12/815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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