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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鄭志俊 我是1998年有幸得到了法輪大法,得法以來受益匪淺,明白了在常人中做人的根本道理,特別身體上我們偉大的師父多次給消業。那個時候我們全家都走上了修煉的道路。可是萬萬沒有想到,1999年7月20日大法遭到邪惡的迫害,師父遭到誣蔑。我為了說一句公道話,99年臘月份到北京上訪,被派出所惡警抓回。在惡警的毒打和折磨下寫了“保證書”,並且罰款2000元。現在回想一下真對不起我們的師父。在此聲明:我要重新做一個堅定的大法弟子,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以上的過錯,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13/816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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