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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汪久琴 我是1998年6月得法的。由於學法不深,在法理上認識不清,對大法的心不堅定。在1999年7月20日後,街道的、公安局的人經常來家�堿搧菃琚A街道的小王騙我說:“寫『保證書』,以後就不來看你們了。”就這樣我找人寫了一份,交了。在後來電視台製造的謊言《天安門自焚案》的影響下,我放棄了修煉,還燒了寶貴的大法書籍和煉功帶,燒過的第二天就後悔了。我在此嚴正聲明::寫的那份“保證書”,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全面否定舊勢力的安排,走師父給安排的路,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14/817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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