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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姜虹霞 當地派出所四名警察,於2002年末來我家進行騷擾,並強迫我丈夫簽“保證書”,不讓我進京上訪等,由於當時正念不強,沒有堅信師父、堅信大法,讓我丈夫簽了字,給大法造成損失,特此嚴正聲明:我丈夫所簽的一切全部作廢。全面否定邪惡舊勢力的安排,講清真象,救度眾生。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14/817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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