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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吳院

    我是1999年5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2001年1月因發真像資料,被非法關押進看守所,同年5月,被強迫送勞教三年。在受迫害期間,我被強迫洗腦,寫了“四書”,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情。走出勞教所後,我在同修的幫助下,認真學法、煉功,重視發正念和講真象,重新走到大法弟子中來。我認識到自己在勞教所期間做的那些事,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要求,對不起師父。現聲明我在勞教所期間寫下的“四書”及在關押期間所寫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書信,全部作廢。我一定要和大法弟子一起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情,以大法標準要求對照自己,做一個合格的大法修煉者。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15/81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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