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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林志紅 以前我被派出所抓去審訊有關法輪功的事,雖然拒絕寫“檢討書”,但被逼到半夜1點,為我作的所謂的“筆錄”簽了字。其中攻擊法輪功的話並非我所言。居委會的人強行我簽字“脫離法輪功”,說不簽就會不斷的來,我當時用人的想法看待了這件事,由於自己學法不深,也說了應付的話,在此特聲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將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在不斷的修煉中,洗淨心靈深處的污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17/819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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