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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科陽 從九九年七二零以來,在這風雨交加的幾年中,我曾多次被抓、被關押、被抄家。一步步走到今天,有做得好的時候,有摔了跤的地方,尤其留下了一些個污點。如:99年7月22日,被警察抓捕,連日連夜的審訊,他們雖沒達到甚麼目地,但我們要求不要超時關押、要求立即釋放時,卻要我們寫“保證書”(保證不煉了),我居然第一個帶頭寫的這個“書”,警察還叫學員照抄。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二日,從看守所出來時,認為這一次經受了考驗,沒有絲毫妥協,更沒寫一個字的甚麼書,暴露出歡喜心,結果剛一上車不久,其中片警要我在公安局自制的一“文件”上簽字,簽字就送到指定位置監居,每天定時報到,不准與任何人交往。不簽字就送勞教所。違心簽了字。二零零零年十月二日,被帶到軍區招待所洗腦班,儘管面對他(她)們講真象,維護法,但最終還是寫了表示認可他們提出的“三不要求”。以上是我修煉路上的污點,在後來的學法中,深切的明白這是不可饒恕的罪行。痛苦之中無以自拔,是師父無比慈悲,告誡“摔倒了別趴著”,所以努力在師父法的指導下做好大法中一粒子應該做的,但那可惡的舊勢力抓住我的把柄不放,阻擋我。正當我在全面向內找自身目前出現不良狀況的真實原因時,“『嚴正聲明』不是簡單的形式”一文擊醒了我,我此時明白,我這一“嚴正聲明”是同舊勢力決裂:上述我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學好法,堅修大法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18/8201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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