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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呂萬輝

    我於2004年10月因為張貼大法傳單被非法勞教一年,在高壓恐嚇下,在自焚錄像的欺騙下,由於學法不深,放不下怕心,我辱罵了師父,做了使大法蒙羞的事。解教後兩年多的時間長期處於壓抑的痛苦之中,迷失中我喪失了做人的基本標準,然而師父並沒有放棄我。通過靜心學法,我找到了自己的不足,大法的慈悲使我一步步走了回來。我借明慧一角,在此嚴正聲明,我在勞教所,在派出所,在99年7月20日,自解教後在單位所說、所寫一切違背大法的話全部作廢。今後,我要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18/820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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