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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淑芬 我95年得法修煉,99年7月後仍堅持學法煉功。2001年3月被強行送入勞教所進行強化洗腦,勞教期間寫的不符合大法的“悔過書、保證書、揭批文章”等現聲明作廢。今後跟上師父正法步伐,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做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18/8201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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