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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新 我1996年6月得法,1999年7月鎮壓後,面對邪惡舖天蓋地的迫害,一時不知如何做起,2000年4月我們幾個走上了天安門,隨後被關在本地看守所一個月,因正念不足,被迫寫了“保證書”出來。出來後非常後悔,走錯了這一步。2000年7月我所在單位又要求表態,這時我表示堅修大法直至圓滿,隨後被非法關進了看守所40多天才出來。2001年春節後遭遇綁架,在看守所時已知道許多同修被洗腦,心�堸囿坐F好幾天,最後認同了他們的看法。緊接著被送進了勞教所(勞教二年),在勞教所裡寫了“三書”。出來後,才慢慢清醒過來,但一直不很精進,對寫不寫聲明問題,認為是個形式(其實是怕再次受到迫害)。隨著自己的覺醒,要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做好正法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現在我正式聲明:我在公安局、看守所、派出所、勞教所和單位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東西一律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19/821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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