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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高錦祥

    我1996年9月開始修煉法輪功。99年因邪惡非法法輪功我不理解,10月上京上訪被非法拘留過。2000年7月又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而被拘留,同年10月被以莫須有罪名送勞教一年。在勞教所裡由於受到強制洗腦,加上自己有執著主動接受了邪悟。2001年5月被釋放後又參加過洗腦班做過“幫教”。洗腦後由於自己不學法不煉功,在人類社會的大洪流中自覺不如常人,後經同修幫助及點醒,終於醒悟!回想起來痛不慾生!現在我聲明:我在勞教時所寫的“悔過書”作廢;在其它任何場合發表過有關不符合大法要求及不尊重師父的言論作廢;跟過去的一切不好言行徹底決裂。重新返回修煉大法的行列,做一個真正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19/82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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