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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袁大群 我是2003年2月13日被惡警從家中綁架,強行抬上汽車拉到戒毒所非法關押,我被非法判勞教二年半。在戒毒所關了一年多,2004年4月8日被送到勞教所,由於身體原因被勞教所拒收,回到國安大隊惡警拒不放人,要我兒子辦保外就醫,要我寫保證被我拒絕後,它們就叫我兒子代我寫,當時我默認了。回來後通過學法我認識到這是不對的,特此聲明我兒子所寫、所說全盤作廢。我要堅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來彌補我的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22/8235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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