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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雲娟 我是一九九六年有幸得大法,以前沒得法我的身體總是有病。得法後我的身體達到了身心健康,受益匪淺,難以表白,是師父救了我,我真心感謝師父。從99年7月,由於江氏集團的邪惡鎮壓,因我學法不深,寫了“保證書”、燒書、按手印,寫了對不起師父的話,但我心�堥S有放棄修煉。為了說句真心話“法輪大法好”,2000年11月13日我去京上訪,到了天安門就被惡警抓了,他們用警車把我送到看守所,受到了毒打、辱罵,因我有怕心,有情放不下,違心的寫了“三書”,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給自己留下了污點,回家後我繼續修煉,經過同修幫助,我又重新走了出來,堅定的寫下嚴正聲明,聲明我所寫、所說對不起師父的話,一切作廢。以後走好師父安排的路,做好正法時期的三件事。因為我有執著心,修的不精進,為了取回三千元保證金,在“保證書”上按了手印,回家越想越不對勁,我又上了邪惡的當,因為我正念不足,叫邪惡鑽了空子,我真後悔,我又背叛了師父的重托,背叛了我自己的誓約,今天我痛下決心寫下嚴正聲明,以後加倍彌補,一定走好正法時期最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7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24/8245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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