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鳳英 我是99年得法的,修煉大法後身心受益。沒想到大法在99年7月20日遭到邪惡的迫害,由於自己不精進,法沒學好,在高壓下違心簽了“不修煉”的名,交出去大法書籍兩本、煉功帶一套。交後我心�堳D常後悔,學法煉功都靜不下來了。今特此嚴正聲明:我所簽的名以及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24/82457.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