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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桂芳 我於99年修煉法輪功,修煉後,各種疾病不治而癒,給家庭減少很多的經濟負擔。自從99年7.20以來,邪惡舖天蓋地的迫害法輪功之時,鎮政府、派出所、村幹部以及邪惡“610”組織三番五次到我家�堳簪晪琚A強迫我不修煉法輪功,那時我學法不深,配合了邪惡,寫了“保證書”。在這裡嚴正聲明,以前我向邪惡“保證”過甚麼以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24/8245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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