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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林必秀 一九九九年為了證實法輪大法是正法,去北京上訪被抓關進監獄。在當今江澤民犯罪集團的高壓“轉化”中,本人在強迫下寫了一些“保證書”、“筆錄簽字”或“口頭表態”等。這不是心�婺隉A不是真話,是錯話,是對己、對他人、對社會不負責任的,更對不起師尊的洪大慈悲。此時我心痛無比,今天我清醒了,要講真話,講負責的話,法輪大法是正法。我要堅修大法緊隨師,為維護大法講清真相,完成神聖的使命。從前所寫過的“保證書”之類、筆錄簽字或親人朋友代寫的、口頭表態等一切錯誤言行,在此聲明一律作廢。加倍彌補。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4/114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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