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張志
我在公安局寫的任何“保證”及“悔過書”聲明作廢。加倍彌補。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5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4/114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