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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月娥 我自修煉大法以後身體健康,家庭和睦。可是在江氏的瘋狂邪惡下,我被惡人利用手中的權力非法抓進公安分局,讓我罵師父,我不罵,就把我送進公安局,由於看守所放不下了,(那是抓的大法弟子太多了)我被放回家,鎮政府叫我寫“保證書”,我不寫,就三天兩頭到我家進行迫害和騷擾,村幹部說:煉就拆你的房子,還不允許我兒子去當兵,不允我們去幹活,在邪惡的精神與物質的雙重迫害下,我在縣裡辦的洗腦班上違心的寫了“悔過書”,現在我真正明白了,自己錯了,我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在此我嚴正聲明:以前所寫的“保證書、悔過書”全部作廢。堅定修煉,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7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830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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