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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邵長普 我2001年10月30被非法綁架並勞教兩年,由於堅定大法不洗腦,被加期288天,釋放時讓我在他們寫的沒有任何大法內容的釋放材料上簽字按手印,由於自己沒有做到全盤否定邪惡勢力的安排,正念不足,認為這不是破壞大法,客觀上卻給了邪惡可鑽的空子,沒有做到全盤否定。在此嚴正聲明,我所有的簽字按的手印全部作廢。今後一定要正念正行,堅定修大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830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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