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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馬翠清

    通過學習大法和看《明慧週刊》,與同修共同悟到,“嚴正聲明”決不是簡簡單單的形式。99年7.20以後,單位裡讓我們所有修煉法輪功的人,都必須簽字、保證“不學不煉”。當時我是抱著這樣的想法,這不過是形式而已,簽就簽了吧,沒有當一回事。通過學法和看《明慧週刊》以後,深受啟發和感到慚愧,悟到了,這種想法和做法完全是錯誤的。我這樣做,在另外空間讓舊勢力鑽了空子,是向邪惡低頭的表現。我們怎能向邪惡保證甚麼呢?即使不是真心的,也是向邪惡妥協的行為,作為真修大法弟子,決不能幹這種事。修煉法輪大法是很嚴肅的事情,而不是兒戲。作為大法修煉者,應該是堂堂正正的實修,認認真真的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每件事情,踏踏實實的走好以後每一步路,不辜負偉大的師尊慈悲救度。特此聲明:“簽字”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3/830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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