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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潘希芬 由於我學法不精進,被邪惡鑽了空子,在2003年5月被邪惡非法抄家,搜去大法書籍及真像資料並被非法拘留了20多天,說了“不煉功”的話。99年7.20以後,還寫過“悔過書”交了一本大法書。我現在知道以前的作為都是錯誤的,我現在嚴正聲明:以前所寫、所說全部作廢。今後加倍彌補損失,做好師父所說的三件事,決不再給大法抹黑。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3/830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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